2025年10月16日,欣旺達發(fā)布公告稱,向國家開發(fā)銀行深圳市分行申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借款6700萬元,用于三個儲能電站項目的資金投入,委托貸款期限共計10年。
欣旺達稱,此次借款一方面有助于公司進一步拓展儲能電站項目融資渠道、盤活資金,為公司儲能電站業(yè)務拓展提供資金支持。另一方面,有利于進一步加快在儲能電站領域的業(yè)務布局,有助于儲能電站項目的建設,增強儲能板塊子公司及公司的綜合實力,對儲能板塊子公司及公司未來的發(fā)展有著重要的積極作用。
而三個儲能項目分別為位于江蘇南京溧水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的50MW/100MWh儲能電站和二期50MW/100MWh項目,兩個儲能電站項目公司均為欣旺達全資子公司江蘇欣智能源發(fā)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南京欣鑫儲能科技有限公司,兩個項目分別分配借款金額1400萬元和1000萬元。
另一個儲能電站項目位于廣東的惠州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400MWh獨立儲能電站項目,將分配借款金額4300萬元。該項目實施主體為欣旺達的全資子公司惠州欣地新能源有限公司旗下惠州欣城新能源有限公司。
不過欣旺達在公告指出因項目尚未開工,總投資額尚不確定,貸款存在風險,若貸款項目總投資超概算,借款委托人及/或借款受托人有權要求公司追加投資。